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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虚拟货币拍豆骗千万,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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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22:5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吸引客户购买虚拟货币骗千万
被告人蔡某犯集资诈骗罪被一审判刑
包力
【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蔡某伪造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重新注册了该公司停用的“划算网购”网站,以5%~7%的月收益吸引不特定的客户购买虚拟的货币“拍豆”,然后关闭网站卷走千万巨款。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级法院获悉:蔡某近日已被该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被告人蔡某伪造深圳市环华一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重新注册了该公司停用的“划算网购”网站,在无任何投资项目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称:深圳市环华一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取得客户的信任,吸引客户投资。

接着,他在“划算网购”网站上推出优惠券,承诺给客户5%~7%的月收益,吸引不特定的客户购买虚拟货币“拍豆”(100“拍豆”可换算成1元人民币),购买越多,赠送的“拍豆”越多,并根据不同数额的优惠券设定不同的生效期限,到了生效期就可取现。

同时,蔡某指使被告人王某、简某负责网站维护,充当客服为投资者答疑。

为了提走资金,被告人蔡某购买了徐某薇、汪某来、刘某慧、庄某等7张银行卡、网银及身份证,并以徐某薇的名义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支付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为“划算网购”网站结算划转交易资金,同时将徐某薇、汪某来、刘某慧3张银行卡与易宝支付账户捆绑,将客户存入“划算网购”的投资款通过“易宝支付”转入这3个账户。

深圳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王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简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己冻结、查封的财产由公安机关处理后按比例发还各受害人,剩余部分亦由公安机关继续追缴发还各受害人。

http://szsb.sznews.com/html/2016-04/25/content_35106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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