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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三团-Day4-陈潇航】各国对比特币的态度—3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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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13:18: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比特币这种电子货币,从创造至今4年多里时间内,发从最早的无人问津到现在的每枚价值20000多元展态势迅猛,在全球范围内初具规模。现将世界各国对比特币持有态度搜集整理了一下:



中国:观望态度。2013年以后比特币在中国迅速穿红,由刚开始极客们所玩的游戏迅速被许多民众所认知和接受,成为一个新兴的投资行业。与其相关的行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许多民众开始挖矿,在算力提高的情况下,一些人开始转向卖矿机,矿机及其与其相关的行业空前红火。许多专家也建议对比特币进行监控,但是政府叫停了ICO,但是总体还是持观望态度的。



美国:对比特币持谨慎态度。20136月份。美国在冻结了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的两个账户。随后,又把比特币纳入到证券法的法律体系,正式把比特币纳入到国家的监管体系。20131118日,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表示,正在考虑比特币合法化。因权限问题,美联储无权直接监管虚拟货币,但会在整体上监控这一领域中的形势发展,认为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可能拥有长远的未来”,并申明“谨慎祝福”的态度。



德国:比特币在德国是一种价值单位。比特币行业发展相对比较规范,已经纳入到国家的监管体系。政府表示,应把比特币当做私人货币、货币单位,比特币个人使用一年内免税,但是进行商业用途要征税。德国金融监管局Bafin,发布报告指出,用来交换真实经济品或服务在物物交换俱乐部(barter-club)、私人集市或其他支付系统流通的价值代币,譬如比特币。比特币由电脑网络发行,无需任何服务作为回报,因此被排除在电子货币(e-money)的定义之外,尽管它履行了电子货币的相同经济职能,也有单独发行货币的实际能力。在德国,电子货币的法律概念只适用于那些最终源于真实货币的金融工具,因此比特币实际上被定义为一种商品。



法国:比特币交易并不违法。法国金融情报机构(TRACFIN,一个反洗钱机构)公布了2011年年度报告,描述了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洗钱以及位于全球众多金融避难港的不法公司。报告描述,银行业人士利用没有法定价值的虚拟货币进行非法活动。尽管报告的焦点是反洗钱,但报告对比特币的用例事实上却是一个完全合法的例子,利用比特币避开欧元区和使用美元的非欧元区的外汇兑换和转账的相关费用。



泰国:全面封杀比特币。2013730日,泰国外汇管理和政策部的高官表示,由于缺乏适用的法律和资本管制措施,加之比特币跨越多种金融业务,因此下述比特币活动在泰国都被视为非法:买卖比特币、用比特币买卖任何商品或服务、与泰国境外的任何人存在比特币的往来。泰国比特币创业公司Bitcoin Co表示,由于泰国央行封杀了比特币,因此该公司将停止所有业务。成为在世界各国封杀比特币的首例。



巴西:大力打击比特币投资团队。20138月,巴西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CVM)命令称,比特币投资团队(简称GIB)行为被CVM视为非法投资。GIB被叫停后,其经营商莱昂纳多·赛泽尔(Leandro Cezar)将该非法投资重新归类为贷款,继续营业。该事件可能为众多以比特币为基础的金融工具在Bitcointalk论坛和全球比特币证券交易平台(Global Bitcoin Stock Exchange)做交易的法律地位开创先河。



以上六国代表了,世界国家们对比特币三种不同态度——观望、支持、反对,但是,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各种态度正营的国家会根据自己的国情,再细化对比特币不同的管理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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