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经济学人》刊登了区块链主题的封面文章:信任的机器。
信任是什么?
信任是一座被云雾覆盖看不到桥面的桥,连接着合作双方。就是甲乙双方在合作的时候,彼此会有一些猜忌,在这个前提下进行博弈时就得猜,就得有一个预期,到底这样一个合作能不能成功?对方到底是怎么想的?所以彼此在谈合作的时候,实际上将信任当作一种预期和期望。
现行的信任体系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上的信任体系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国家机器,第二个层面是文化习俗。国际机器是对国家层面进行公信力和公权力的背书,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外,民间签订的合同也都有对应的法律条款进行约束。另外一条和国家机器有点相对应的叫文化习俗。温州人很流行私人借贷,这种私人借贷就是一种典型的文化习俗产物,要与他们合作就需要融入其合作规则或者说是文化习俗中去,这样会加速合作进展,在这种前提下,甲乙双方之间都会互相增加信任。由此看来国家机器是订立具有强制力的契、合同;文化习俗则是重复博弈和教育。但是国家机器不是万能的,订立具有强制力的契约也不是万能的。因为社会很复杂,试试都要签订契约很麻烦,国家在强制执行层面的成本也太高。
区块链为什么可以称为“信任的机器”?
区块链这个机器通过数学、代码和经济使一些过去发生的记录不可更改甚至牢不可破,这是其一。它还通过智能合约将合作的约定写在区块链上一方面无法更改,另一方面区块链在将来条件触发之时也会自动执行,这是其二。
区块链的第一个特点是“不可更改”。
不可更改意味着信息的可信。区块链还有一个特点,即历史越长,造假成本越高。这是因为区块链的数据可以很方便的回溯到此前任一时点。另一方面和一般数据一样的,数据产生的历史越多,该数据造假的成本也就越高。
区块链的第二个特点“智能合约”。
博弈论中有个最基础也是最耐人寻味的“囚徒困境“。它告诉我们,当人和人进行一个情景对话时,到底是采取合作还是采取自私的个人理性。很多时候是自相矛盾的,就是从集体理性来看,合作会带给整个社会或带给甲乙双方更多的积累的集体效应。但是从个人角度来说,囚徒困境又告诉我们即使我们从集体理性来说知道更好的结果是合作,但我们更多的个人理性会选择不合作,会选择背叛。智能合约想要实现的便是通过订立有强制力的契约、合同,解决囚徒困境。
区块链机器具有不可修改和不可逆的特性,以工作量证明机制为例,计算了决定了它数学上的合法性。在国家机器触手无法触及的领域,可以依靠智能合约和数字货币(或者是双方独有的价值共识)实现自动化执行。另外区块链消除了“可信第三方”,实现了“去信任化”。区块链实现的是一种信任上的转移,使人们在合作的过程中信任对象由人和机构转移到区块链这个共识机器上。可以认为区块链所做的事情是,先找到人类共有的共识:逐利并通过共识机制收拢,然后告诉具体的博弈双方:别猜了,相信其他人的共识吧,最后具体博弈双方完成博弈合作。区块链能解决一切的信任问题,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它被称为是“信任的机器”的缘故。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会影响到当今社会的方方面面,对目前的很多行业将会产生变革,但相信区块链会把我们带入一个更美好的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