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以及相关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央行明确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关闭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通道。 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1) 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虚拟币; 2) 比特币挖矿教程等虚拟币的教程、攻略; 3) 比特币挖矿机等用于获取相关虚拟币的硬件、软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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