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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子数据时代不能拒绝比特币 [打印本页]

作者: jhgagpoahg    时间: 2017-10-20 23:25
标题: 电子数据时代不能拒绝比特币
电子数据时代不能拒绝比特币

目前,比特币不能在国家间、社会间被承认、流通,甚至遭到堵截和封杀,大约是基于以下几点问题的困扰。一是由于没有国家强制力支撑;比特币的流通范围是有限的也是不稳定的,难以真正发挥流通支付手段的作用;二是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三是从技术上来说,所有虚拟货币的产生方式、交易模式、储存方式等都不具备独特性,比特币也是如此。任何有自己的开采算法、遵循P2P协议、限量、无中心管制的数字‘货币’都有可能取代比特币——例如逐渐为人们所熟知的莱特币(Litecoin)。但是,对这几个理由,逐条来分析,实在是不能成为堵截、封杀比特币的基本理由。

第一条,关于“由于没有国家强制力支撑,比特币的流通范围是有限的也是不稳定的,难以真正发挥流通支付手段的作用。”——在今天,国家强制力可以限制和封杀比特币发挥流通和支付作用,因为他还很微小、柔弱;但是,它扼杀不了比特币固有的、特殊的流通和支付作用。明天,当比特币的流通和支付作用强大起来的时候,国家强制力就不得不为他的流通和支付作用提供稳定和广泛的支持。就像交子在中国诞生却不能成为全球流通纸币一样,其内涵的作用和发展方向最终要被世界所承认、所保护、所应用,但它的名字不是交子,而是美元;国家强制力和流通支付作用的逻辑关系,是因为作为流通支付的事物能够符合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而被国家强制力所承认、所保护、所应用,而不会因为国家强制力不愿意承认而失去流通支付的本质特性。比特币能否具有价值,能否成为交换媒介,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信任度,在现阶段也需要国家强制力的支撑,这样比特币等电子数据货币就能够发展的更快、更好;而没有国家强制力的支撑,比特币等电子数据货币依然能发展壮大,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其发展速度肯定要受到阻碍和迟滞。不过,受害的肯定是阻碍比特币等电子货币发展的国家和社会。

第二条,关于“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金、银、铜相对于其他贵重金属也是很容易被替代,但是他们在货币发展史上仍然发挥了相当长的不可替代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可替代性不是比特币等电子数据货币难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基本的、重大的缺陷,而是其替代过程中是不是具有更加便捷、更加有效、更加广泛、更加被信这四个特质,缺乏这四点的介质,才不能固定地充当一般的等价物。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在五年以前是可以理解和做到的,但是经过了五年的发展,其信誉度和分布度已经是不可以小觑的了。在电子数据货币范围内,全世界已经已经建立了大约200亿美元的价值。横向看,与几百万亿的纸质美元和其他货币价值相比,比特币等电子数据货币仍然微不足道;但是纵向看,比特币经过五年的发展,在无任何国家强制力支撑和可以被不断被替代的条件下,一个比特币由最初的不到1美分价值的信誉度,发展到现在的一个比特币价值1000美元的信誉度,总价值也已经达到了100亿美元以上。个人信誉,一句话就能九鼎,一个诺言就能千金。比特币就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信誉。因此,今后比特币如果在无国界的条件下,依靠其独特的交换本质和大家逐步努力建立起来的去中心化信誉,国家或者国家之上的力量必然会让它发挥更加重要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并难以被替代。当谷歌、微软等企业,Overstock超市和拉斯维加斯赌场等商家,意趣网站和国王球队都在开始与比特币打交道的时候,即使将来比特币被莱特币、狗币等山寨币替代,但是它们替代不了电子数据货币快捷方便这个特质,更替代不了经济社会对电子数据货币的巨大需求。就像马克思预言无产阶级革命那样: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经济社会使用比特币失去的只是纸币,获得的将是无尽的快捷与方便。

第三条,关于“从技术上来说,所有虚拟货币的产生方式、交易模式、储存方式等都不具备独特性,比特币也是如此。任何有自己的开采算法、遵循P2P协议、限量、无中心管制的数字‘货币’都有可能取代比特币,例如逐渐为人们所熟知的莱特币(Litecoin)。”——一种货币是不是会被替代,比特币或者莱特币或者狗币,实际上不很重要,只要他符合电子数字货币的基本特性,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被替代的只是这一个和那一个,而不是事物的本质,就像金圆券、银元券和人民币一样,它们可以随着国家政治力量的变化而变化,但不能改变的是他们的交子特性。交子最初在中国丧失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催化剂作用,但它没有在世界上丧失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性。纸币这个特性,你大宋、大明、大清王朝可以不承认他,但是不能扼杀它,因为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必然的需求。谁先认识到其独特性并赋予其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谁就推动了他的国家或者地区经济的巨大发展。后来者,只能跟在后面跑得气喘吁吁,就像美元、英镑、日元和人民币、越南盾的关系一样。当美元纸币甩开黄金而成为全球一般等价物的时候,你总不能因为他很容易被制假而否定其存在。事实上,比特币或者莱特币成为一般等价物之后,各国政府或者几个大国政府如果共同赋予其强制力,是不是就可以很好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了呢?美元、英镑、日元、人民币虽然是一国的国家法定的一般等价物,但他现在是不是又是全世界范围内的一般等价物呢?如果因为“从技术上来说,所有虚拟货币的产生方式、交易模式、储存方式等都不具备独特性,任何有自己的开采算法、遵循P2P协议、限量、无中心管制的数字‘货币’都有可能取代比特币——例如逐渐为人们所熟知的莱特币(Litecoin)”这个原因就否定甚至堵截、封杀比特币,其结果可能就像因为纸币能够被造假而企图取消纸币流通一样荒谬。我们要做的是,完善和发展电子数据货币系统,而不是其他。
电子数据时代的经济社会,有什么理由要拒绝电子数据货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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