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说,美国这套规则拿到台湾,不一定行得通,美国认定范围较宽,台湾地区还要考虑流通性,因此“金管会”持保留态度。
其他国家关于 STO 又是何种态度呢?美国目前对待 STO 还是秉持包容的态度,允许公司进行申请。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规定,在美 STO 发行有两种选择:通过 SEC 注册或符合相关一条或者多条条例。大部分 STO 选择第二种,比如采用 Reg D 豁免注册。目前 SEC 审批的项目多为美国本土项目,对于海外项目,SEC 审批时比较慎重。
欧洲 STO 监管政策分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欧盟层面的金融监管政策,另一个层面是主权国家本身的金融监管政策。欧盟层面对于 STO 没有特别的负面情绪,只要求符合相应的证券监管条例,券商必须对所承销的金融资产负责;其他的要求和美国类似,比如说人数超过多少要申报,发行资产募集资金的规模低于多少规模就不用申报。 另据 CoinTime 报道,欧盟成员国立陶宛在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线了首个 STO。
中国方面,目前对待 STO 还是比较消极的。根据财联社消息,2018 年 12 月 1 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在“2018(第十七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演讲中曾告诫 STO 从业者,如果在北京开展活动,政府将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
STO 究竟何去何从,能否真正成为合法的募资新渠道,目前仍然是一个问号。